宣汉生态环境局积极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
为有力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落地见效。9月4日,达州市宣汉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2024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推进会,县自然资源局、林业局、农业农村局、水务局、住建局、综合执法局、检察院、公安局有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解读了国家和省市相关工作要求,根据省级有关部门下发的案件线索,梳理了宣汉县近年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开展的基本情况,并通报了生态环境党政同责考核和污染防治攻坚考核工作中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的完成情况。同时,对今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的线索筛查和办理,以及资料收集整理作了重要说明。参会人员围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办理进展、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作交流发言。
会议强调:一提高政治站位。生态损害赔偿的主要目的是破解“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的困局,落实“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的基本原则,保护人民群众的生产和生活环境。同时,生态环境党政同责考核和污染防治攻坚考核也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纳入了重要考核。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案件线索筛查及办理,并务必做好案件办理过程中的资料收集和整理上报工作,以便在今年市对县生态环境党政同责考核中得到相应分数。二压实工作责任。各有关部门要根据2024年8月28日达市生环委办发〔2024〕1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办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组织筛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线索,并做好案件办理过程中的资料收集和整理、上报市级对口部门并抄送达州市宣汉生态环境局,推进生态环境损害索赔工作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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