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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永书、蒲厚江因保管不善,将宣汉县东乡镇西华大道北侧书香茗城5号楼27楼4号,不动产权证号为:川(2022)宣汉县不动产权第0009646号,用途:住宅,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杨永书、蒲厚江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