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第37项)完成情况公示表
责任单位(公章):宣汉县煤矿安全生产服务中心 2024 年6 月
整改任务 | 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37项整改任务:宣汉县原四川省国营大路煤矿车间密闭不严,洗煤厂未进行雨污分流,部分煤渣经雨水沟入河,大量煤矸石及成品露天堆放,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不到位。 |
整改目标 | 加强监管,落实污染防治措施。 |
整改措施 | 对洗选车间用防尘网重新封闭;新增一个沉淀池,修建雨水排水沟;对堆矸场挡墙加固,对煤矸堆场进行覆盖和转运;对临时露天堆放原煤等进行覆盖;完成对宣汉县大路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环境违法行为立案处罚。 |
整改完成情况 | 已对洗选车间用防尘网重新封闭;已新增一个沉淀池,修建雨水排水沟;已对堆矸场挡墙加固,已对煤矸堆场进行覆盖和转运;已对临时露天堆放原煤等进行覆盖;已完成对宣汉县大路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环境违法行为立案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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