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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王小兰)

来源:宣汉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4-08-29     点击数: 人次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宣汉县东乡街道衙墙街3号政务大厅

联系方式:0818-5270966

 

序号

权利人(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

权证号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受遗赠人)

1

王小兰

牟达锐

住宅

宣汉县东乡镇石岭街河马娅口旅游公司集资楼后楼2单元5楼1号

川(2021)宣汉县不动产权第0000307号

王小兰

2

王小兰

牟达锐

商业

宣汉县东乡镇石岭大道司法局职工住宿综合楼B幢负1层西至东10号

川(2020)宣汉县不动产权第0004523号

王小兰

 

 

 

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8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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