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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庆荣因保管不善,将宣汉县东乡镇北门码头香江名都A幢负4层1号,证号:川(2019)宣汉县不动产权第0001354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曾庆荣
202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