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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继承(受遗赠)登记公示(寇小平、寇鲜明)

来源:宣汉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4-07-26     点击数: 人次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我机构经初步审定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继承转移登记,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722日至2024812日)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按规定程序予以登记。

原权利人

申请继承人

继承人

放弃继承人

不动产证号

不动产坐落

面积

备注

寇吉胜、王洪菊(均已故)

寇小平

寇鲜明

寇小平

寇鲜明

寇格郡

​寇格郡

宣房权改字第2244号

宣汉县东乡镇新市街(原后街52号)县人大住宅楼6楼2号

78.93平方米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宣汉县学坝街3号政务服务大厅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818-5270966

 

 

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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