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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继承(受遗赠)登记公示(郭全应)

来源:宣汉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4-07-26     点击数:87 人次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我机构经初步审定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继承转移登记,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718日至202488日)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按规定程序予以登记。

原权利人

申请继承人

继承人

放弃继承人

不动产证号

不动产坐落

面积

备注

吴光富(已故)

郭全应

郭全应

吴大春

吴大翠

吴大静

吴大芹

吴大云

薛廷兰

吴深佳

吴佳骏

郭全应

吴大春

吴大翠

吴大静

吴大芹

吴大云

薛廷兰

吴深佳

吴佳骏

 

宣汉县东乡镇解放中路巴山红军公园片区安置房1号楼19楼9号

109.16平方米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宣汉县学坝街3号政务服务大厅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818-5270966

 

 

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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