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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继承(受遗赠)登记公示(赵伟)

来源:宣汉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4-07-19     点击数:89 人次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我机构经初步审定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继承转移登记,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7月16日至2024年8月 5日)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按规定程序予以登记。

原权利人

申请  

继承人

继承人

  放弃  继承人

不动产证号

不动产坐落

面积

备注

向春兰(已故)

赵  伟

长女:赵宗清   长子:赵宗兵次子:赵  伟

赵宗清   赵宗兵

​宣房权字第201608100157、201608100159号

宣汉县南坝镇田坝街鑫盛公寓第1楼东至西9号、29号

21.54 平方米、36.82 平方米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宣汉县学坝街3号政务服务大厅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818-5270966                    


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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