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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继承(受遗赠)登记公示(陈萍、陈旭、陈华)

来源:宣汉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4-07-09     点击数: 人次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我机构经初步审定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继承转移登记,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72日至2024722日)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按规定程序予以登记。

原权利人

申请继承人

继承人

放弃继承人

不动产证号

不动产坐落

面积

备注

陈纪录(已故)向国荣

陈萍

陈萍、陈华、陈旭、向国荣

陈华、陈旭、向国荣

没有办理产权登记

宣汉县蒲江街道西华大道杨家湾观湖长廊片区拆迁安置房2号楼24楼6号

81.62平方米

 

陈华

陈萍、陈旭、向国荣

宣汉县蒲江街道西华大道杨家湾观湖长廊片区拆迁安置房1号楼15楼5号

81.59平方米

 

陈旭

陈萍、陈华、向国荣

宣汉县蒲江街道西华大道杨家湾观湖长廊片区拆迁安置房2号楼5楼5号

81.65平方米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宣汉县学坝街3号政务服务大厅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818-5270966


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7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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