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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继承(受遗赠)登记公示(石章秀)

来源:宣汉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4-06-12     点击数: 人次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我机构经初步审定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继承转移登记,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6月6日至2024年6月 27日)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按规定程序予以登记。

原权利人

  申请  继承人

继承人

放弃继承人

不动产证号

不动产坐落

面积

备注

庹兴安(已故)、石章秀

石章秀

 

石章秀

庹佳

 

庹佳

 

川(2018)宣汉县不动产权第0009605号,川(2018)宣汉县不动0005781号、川(2018)宣汉县不动0006649号

宣汉县东乡镇上城壕4号商品房3楼10号、宣汉县东乡镇滨河路东乡国土办公综合楼东单元8楼2号、宣汉县东乡镇西街土黄建司综合楼第一层西至东2号

150.2平方米、74.29平方米、27.5平方米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宣汉县学坝街3号政务服务大厅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818-5270966                    

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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