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网站支持IPv6

当前位置: >> 要闻动态 >> 公示公告 >> 正文

2024年度“宣汉乡村工匠”报名公告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2024-06-05     点击数: 人次


一、报名时间

2024年6月5日-6月11日(7天)

二、评选原则

(一)坚持客观、公开、公平、公正。

(二)坚持以德为先、注重技能、突出实绩。

三、评选名额

评选2024年度“宣汉乡村工匠”20名。

四、评选对象

全县所有从事乡村产业,具有工艺专长、掌握高超技能,并在本领域、行业内具有较高公认度和示范引领作用的乡村手工业者、传统技艺人才、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农村经营管理类人才、以及农村农业相关产业等乡村建设工匠和促进乡村振兴、农民增收致富的“领头雁”。

五、评选条件

评选条件包括基础条件和技能条件。在符合基础条件的前提下,技能条件具备一项即可申报。

(一)基础条件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爱党爱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德艺双馨、个人信用记录良好;

(二)技能条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享受县级以上政府特殊津贴;

2.获得国家、省、市、县级技能荣誉称号;

3.全国技能比赛前20名;省级技能比赛前6名;市级技能比赛前5名;县级技能比赛前3名;

4.县级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首席技师工作室领办人;

5.在技术创新、攻克技术难关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并总结出独特的操作工艺和操作方法,产生重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一定的理论知识,拥有高超绝技,在本行业、本领域处于领先水平,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热心带教徒弟,善于向青年人普及知识、传授技艺、传播理念、传承精神;

6.具有出色的传承技艺和一定的绝技绝活,在积极挖掘、整理、保护、发展传统技艺和传承传统工艺、技艺上做出显著贡献,国家级、省级、市级和县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四川省农村生产生活遗产名录》代表性传承人。

7.能传承工匠精神,从事本行业及相关产业5年以上,在本行业内有一定影响,带动当地乡村产业发展和农民就业增收效果明显。

(三)有下列情形的不得作为评选对象

1.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的;

2.有刑事犯罪记录的、侵犯知识产权或者涉嫌侵犯知识产权正在接受调查的、处于违纪影响期的;

3.有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职业道德行为,对工作和社会造成恶劣影响的。

六、申报方式

个人、企业、行业协会和行业主管部门向评选组委会办公室自主申报、推荐。申报材料要求:

1.填写“宣汉乡村工匠”评选推荐表一式两份(见附件)。

2.提供约500字事迹简介,A4纸打印并附电子版。  

3.提供本人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事迹材料中涉及的主要技能竞赛荣誉、专利证书(或技术革新证明材料)、奖项证书、论文(专业期刊等发表)、参与市级以上竞赛裁判员(鉴定考评员)佐证材料、师带徒协议、劳动合同等复印件;属于国家级、省级、市级和县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军人和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应提供相应佐证材料;徒弟应提供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竞赛成绩、劳动合同复印件;传承或继承传统技艺工艺上取得突出贡献及社会认可佐证材料;带动群众增收相关佐证资料等。

4.以上申报资料于2024年6月11日18点前报评选组委会办公室(县政府8楼812办公室),逾期不接收申报资料。

联系人:郑永文,联系电话:0818-5239153,18282260606(微信同号)

 

 

附件:宣汉乡村工匠培育认定申报表

 

 

附件

宣汉乡村工匠培育认定申报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本人免冠

照片

文化程度

 

民族

 

籍贯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从事行业

 

技能等级

 

创办企业、合作社名称

 

吸纳就业

 

家庭地址

 

 

 

工作事迹

 

 

 

个人承诺

我承诺,以上申报内容真实、有效,如有不实,愿承担法律责任。

  

                                       

所在地村民委员

会(居委会、社

区)对主要生产

经营规模、个人

基本情况真实性

签署意见

 

 

 

负责人签名:

 

 

(公章)           

 

 

乡镇

(街道)

初审

意见

 

 

 

负责人签名:

 

 

(公章)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