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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继承(受遗赠)登记公示(黄木菊)

来源:宣汉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4-05-27     点击数: 人次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我机构经初步审定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继承转移登记,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5月17日至2024年6月7日)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按规定程序予以登记。

原权利人

申请继承人

继承人

放弃继承人

不动产证号

不动产坐落

面积

备注

金忠才(已故)、黄木菊

黄木菊

配偶:黄木菊

大女:金玉兰

二女:金珂君

三女:金黄波

四女:金素青

五女:金素平

幺女:金 鸣

金玉兰

金珂君

金黄波

金素青

金素平

金  鸣

房权证宣房权字第:7443号

宣汉县东乡镇石岭街煤建公司集资楼1单元8楼1号

产权面积:162.00平方米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宣汉县学坝街3号政务服务大厅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818-5270966

 

 

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5月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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