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继承(受遗赠)登记公示(符熙)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我机构经初步审定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继承转移登记,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05月14日至2024年6月3日)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按规定程序予以登记。
原权利人 | 申请继承人 | 继承人 | 放弃继承人 | 不动产证号 | 不动产坐落 | 面积 | 备注 |
贺敏(已故)、符熙 | 配偶:符熙 | 配偶:符熙 父亲:贺清海 长子:符誉腾 次子:符誉瀚 | 父亲:贺清海 长子:符誉腾 次子:符誉瀚 | 房权证宣房权字第24566号、宣国用(04)字第002217号 | 宣汉县东乡镇后街机关幼儿园集资楼西单元3楼2号共2套 | 113.52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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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敏(已故)、符熙 | 配偶:符熙 | 配偶:符熙 父亲:贺清海 长子:符誉腾 次子:符誉瀚 | 父亲:贺清海 长子:符誉腾 次子:符誉瀚 | (2002)宣公证字第1018号 | 宣汉县东乡镇后街文体商贸中心主楼第1层29号 | 24.99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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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宣汉县学坝街3号政务服务大厅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818-5270966
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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