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金鹰电化有限公司污染地块催告公告函
四川金鹰电化有限公司、厂区内各承租户:
根据《四川省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按照金鹰公司《暂不开发利用污染地块风险管控技术方案》,目前金鹰公司厂区原1号炉车间、2号炉车间、3号炉车间、打包房、临河原料矿渣堆场、老宣南公路厂区段及入口区域、西南空坝区域属方案划定的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区。相关承租户经营的玻渣堆场、福寿堂殡仪服务公司、远发塑料回收公司、粮仓加工作坊、建筑钢管堆场、坛罐堆场等均在管控区域内,存在环境污染风险,人体健康风险不可接受,在未实施管控治理修复之前,均不得用于生产经营。为推进管控方案工程措施有序进行,项目施工人员拟于2024年6月下旬进场作业,将对上述管控区域地块采取打围、遮盖、硬化等工程管控措施。再次提醒金鹰公司及管控区域内各承租户务必终止租赁合同,停止经营活动,2024年5月31日前务必搬离完毕,并不得对车间、场地原有建筑物有损毁破坏等污染扰动行为。为确保工程施工有序推进,凡到期拒不搬离及拖延搬离的承租户,我局将协同供电、供水等部门,在2024年6月17日前采取停电、停水等措施,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后果和经济损失均由租赁业主自行承担。
特此通知
宣汉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4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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