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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继承(受遗赠)登记公示(付琼)

来源:宣汉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4-04-26     点击数: 人次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我机构经初步审定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继承转移登记,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4月18日至2024年510日)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按规定程序予以登记。

原权利人

申请继承人

继承人

放弃继承人

不动产证号

不动产坐落

面积

备注

李言青(已故)、付琼

付琼

 

付琼

李明全

代群英

李昌隆

李卓莲

 

 

李明全

代群英

李昌隆

李卓莲

宣房权证号:宣权字16347号

土地证号:宣国用(1998)字第00374号

宣汉县大成镇炉山大道(原汉渝街)李明全自建房东面第1层前部分,宣汉县大成镇炉山大道(原汉渝街)李明全自建房东面第1层后部分及2至3层

50.76平方米、267.71平方米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宣汉县学坝街3号政务服务大厅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818-5270966


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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