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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继承(受遗赠)登记公示(冉隆玉)

来源:宣汉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4-04-26     点击数: 人次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我机构经初步审定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继承转移登记,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4月25日至2024年5月17日)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按规定程序予以登记。

原权利人

申请继承人

继承人

放弃继承人

不动产证号

不动产坐落

面积

备注

冉隆玉、向志尧(已故)

冉隆玉

配偶:冉隆玉

长女:向可琼

次女:向可莉

 

长女:向可琼

次女:向可莉

 

原房权证号:权字第0396号

原土地证号:宣国用(1995)字第005599号

宣汉县南坝镇来龙街153号(原来龙街34-1号)向志尧自建房

36.00平方米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宣汉县学坝街3号政务服务大厅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818-5270966

 


​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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