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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向阳)

来源:宣汉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4-04-15     点击数: 人次

向阳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宣汉县东乡镇琦西街73号(原糖酒公司集资楼)1幢3楼4号(不动产权证号:川(2022)宣汉县不动产权第0013111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向阳

  2024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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