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继承(受遗赠)登记公示(修菊绪、修文绪、修久绪、修杰绪)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我机构经初步审定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继承转移登记,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4月2日至2024年4月23日)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按规定程序予以登记。
原权利人 | 申请继承人 | 继承人 | 放弃继承人 | 不动产证号 | 不动产坐落 | 面积 | 备注 |
修宗厚(已故)、杨仁仕 | 大女:修菊绪 | 配偶:杨仁仕 大女:修菊绪 二女:修久绪 三女:修文绪 四女:修杰绪 | 配偶:杨仁仕 二女:修久绪 三女:修文绪 四女:修杰绪 |
| 宣汉县蒲江街道西华大道杨家湾观湖长廊片区拆迁安置房2号楼7楼2号 | 103.44平方米 |
|
修宗厚(已故)、杨仁仕 | 二女:修久绪 | 配偶:杨仁仕 大女:修菊绪 二女:修久绪 三女:修文绪 四女:修杰绪 | 配偶:杨仁仕 大女:修菊绪 三女:修文绪 四女:修杰绪 |
| 宣汉县蒲江街道西华大道杨家湾观湖长廊片区拆迁安置房2号楼20楼2号 | 103.44平方米 |
|
修宗厚(已故)、杨仁仕 | 三女:修文绪 | 配偶:杨仁仕 大女:修菊绪 二女:修久绪 三女:修文绪 四女:修杰绪 | 配偶:杨仁仕 大女:修菊绪 二女:修久绪 四女:修杰绪 |
| 宣汉县蒲江街道西华大道杨家湾观湖长廊片区拆迁安置房2号楼6楼3号 | 103.95平方米 |
|
修宗厚(已故)、杨仁仕 | 四女:修杰绪 | 配偶:杨仁仕 大女:修菊绪 二女:修久绪 三女:修文绪 四女:修杰绪 | 配偶:杨仁仕 大女:修菊绪 二女:修久绪 三女:修文绪 |
| 宣汉县蒲江街道西华大道杨家湾观湖长廊片区拆迁安置房2号楼16楼2号 | 103.44平方米 |
|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宣汉县学坝街3号政务服务大厅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818-5270966
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4月1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