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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张友均)

来源:宣汉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4-04-02     点击数: 人次

张友均因保管不善,将原坐落于宣汉县东乡镇百节溪路熙悦名著8-1号楼6楼2号(不动产权证号:川(2023)宣汉县不动产权第0018442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友均

  202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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