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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继承(受遗赠)登记公示(许财铭)

来源:宣汉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4-03-15     点击数: 人次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我机构经初步审定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继承转移登记,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0314日至20240407日)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按规定程序予以登记。

原权利人

申请继承人

继承人

放弃继承人

不动产证号

不动产坐落

面积

备注

张敏(已故)、

许勇

儿子:许财铭

 

配偶:许勇   

儿子:许财铭

配偶:许勇 

川(2023)宣汉县不动产权第0038856;

宣房权字第8694号

宣汉县东乡镇石岭东路供销集资楼西至东2号门市、宣汉县东乡镇西华大道北侧天誉城3号楼9楼3号、宣汉县东乡镇东门广场第2层64号门市共三套。 

27.64平方米;

65.46平方米;

19.95平方米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宣汉县学坝街3号政务服务大厅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818-5270966


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03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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