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继承(受遗赠)登记公示(许财铭)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我机构经初步审定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继承转移登记,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03月14日至2024年04月07日)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按规定程序予以登记。
原权利人 | 申请继承人 | 继承人 | 放弃继承人 | 不动产证号 | 不动产坐落 | 面积 | 备注 |
张敏(已故)、 许勇 | 儿子:许财铭 |
配偶:许勇 儿子:许财铭 | 配偶:许勇 | 川(2023)宣汉县不动产权第0038856; 宣房权字第8694号 | 宣汉县东乡镇石岭东路供销集资楼西至东2号门市、宣汉县东乡镇西华大道北侧天誉城3号楼9楼3号、宣汉县东乡镇东门广场第2层64号门市共三套。 | 27.64平方米; 65.46平方米; 19.95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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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宣汉县学坝街3号政务服务大厅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818-5270966
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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