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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黄平容、吴应文)

来源:宣汉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4-03-15     点击数: 人次

​​​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及注销登记。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宣房权字第:201408050079号

黄平容、吴应文

房屋

 

宣汉县东乡镇多宝寺街疾控中心办公楼(原新建街12号)7楼1号

依据四川省宣汉县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2)川1722执恢176号之二公告作废及注销登记登记。

公告单位: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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