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黄平容、吴应文)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及注销登记。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宣房权字第:201408050079号 | 黄平容、吴应文 | 房屋 |
| 宣汉县东乡镇多宝寺街疾控中心办公楼(原新建街12号)7楼1号 | 依据四川省宣汉县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2)川1722执恢176号之二公告作废及注销登记登记。 |
公告单位: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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