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要闻动态 >> 公示公告 >> 正文
王浪、覃丽娟因保管不善,将原坐落于宣汉县东乡镇石湾路(气象局西北侧)国瑞家园2号楼2单元6楼3号(不动产权证号:川(2022)宣汉县不动产权第0013142)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浪、覃丽娟
202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