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继承(受遗赠)登记公示(朱均亮)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我机构经初步审定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继承转移登记,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2月23日至2024年3月15日)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按规定程序予以登记。
原权利人 | 申请继承人 | 继承人 | 放弃继承人 | 不动产证号 | 不动产坐落 | 面积 | 备注 |
向以菊(已故) 朱均亮 | 朱均亮 | 朱成玖、朱臣平、朱臣刚、朱均亮 | 朱成玖、朱臣平、朱臣刚 | 宣房权字第13424号、13425、宣国用04字第001088号 | 宣汉县胡家镇万通路原万通机械厂职工住宅楼34幢3号、宣汉县胡家镇万通路原万通机械厂职工住宅楼34幢4号 | 66.28平方米、66.28平方米 |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宣汉县学坝街3号政务服务大厅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818-527096
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2月23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