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继承(受遗赠)登记公示(黄元玉)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我机构经初步审定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继承转移登记,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2月20日至2024年3月12日)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按规定程序予以登记。
原权利人 | 申请 继承人 | 继承人 | 放弃继承人 | 不动产证号 | 不动产坐落 | 面积 | 备注 |
王显才(已故)、黄元玉 | 黄元玉 |
李方珍、黄元玉、王显忠、王显奎、王力 | 李方珍、王显忠、王显奎、王 力 | 房权证宣房权字第:26028号 | 宣汉县东乡镇石岭路望天梁砂砖厂安置房1单元6楼2号 | 产权面积:94.12平方米 |
|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宣汉县学坝街3号政务服务大厅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818-5270966
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2月20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