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继承(受遗赠)登记公示(单雪、单豪)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我机构经初步审定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继承转移登记,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2月8日至2024年3月6日)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按规定程序予以登记。
原权利人 | 申请 继承人 | 继承人 | 放弃继承人 | 不动产证号 | 不动产坐落 | 面积 | 备注 |
单洪(已故)、雷远会(已故) | 单雪、单豪 |
单雪、单豪、雷远斌、雷远华、雷远琼、雷泽贵、粟华玉、单序超、单序满、单序伟、单绪华 | 雷远斌、雷远华、雷远琼、雷泽贵、粟华玉、单序超、单序满、单序伟、单绪华、 | 宣国用200402740号、宣房权自第23458号 | 宣汉县东乡镇石岭路河马垭口荣兴公司与焦尚政联建综合楼第1层8号及夹层 | 42.71、42.71 |
|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宣汉县学坝街3号政务服务大厅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818-5270966
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2月7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