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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曾宪琼)

来源:宣汉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4-01-29     点击数: 人次

杜尚学(已死亡)、曾宪琼因保管不善,将落于宣汉县东乡镇上河街1号商品房东单元5楼2号(证号:43978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由杜尚学的继承人共同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曾宪琼

  2024年0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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