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继承(受遗赠)登记公示(曾宪琼)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我机构经初步审定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继承转移登记,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1月25日至2024年 2月 19日)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按规定程序予以登记。
原权利人 | 申请继承人 | 继承人 | 放弃继承人 | 不动产证号 | 不动产坐落 | 面积 | 备注 |
杜尚学(已死亡)、曾宪琼 | 曾宪琼 |
曾宪琼 杜烬良 | 杜烬良 | 宣房43978号 | 宣汉县东乡镇上河街1号商品房东单元5楼2号 | 117.3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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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宣汉县学坝街3号政务服务大厅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818-5270966
宣汉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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