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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廖文珍)

来源:宣汉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4-01-24     点击数: 人次

廖文珍因保管不善,将坐落在宣汉县东乡街多宝寺路原经委综合楼1单元6楼3号的不动产权证,证号:川(2019)宣汉县不动产权第0007430号的不动产权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廖文珍

  2024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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