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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志强因保管不善,将座落在宣汉县东乡镇石岭路弱侧交通大厦14楼6号,产权证号:土地证:宣国用(2013)字第01590号《土地使用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权证号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邓志强
2024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