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水务局2023年度行政处罚公示(川1722水务处〔2023〕8号)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 | 川1722水务处〔2023〕8号 | |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违法 | |
违法事实 | XXXX建筑劳务有限公司,2023年8月以来,在西渝高铁七星坪隧道出口和高升1号隧道横洞施工过程中,未按照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渣场弃渣,将施工弃土弃渣5040立方米倾倒在宣汉县茶河镇龙观村1组庙子坝,未采取防止水土流失措施。 |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五十五条。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
处罚内容 | 给予XXXX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按照倾倒数量处每立方米十五元的罚款,即处罚款75600.00元。 | |
罚款金额(万元) | 7.56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 0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12.22 | |
处罚机关 | 宣汉县水务局 | |
数据来源单位 | 宣汉县水务局 | |
数据来源单位代码 |
| 11511422008822404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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