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网站支持IPv6

当前位置: >> 要闻动态 >> 公示公告 >> 正文

关于遴选2023年度全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的公告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2023-12-25     点击数: 人次


为加强良种良法良机良艺应用展示示范,加快推广先进品种技术模式,根据《宣汉县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方案》,在全县范围内遴选运行较好、技术力量雄厚、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作为宣汉县2023年度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现就遴选工作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及数量

围绕生猪、药、果、茶、菌等产业,遴选县域内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规模生产经营主体3个为2023年度农业科技示范主体。

二、遴选条件

1.生猪出栏不少于5000头,药、果、茶面积不少于100亩,食用菌不少于10万袋;

2.具有推广年度主推技术的能力、条件、意愿;

3.具备较好的基础设施,示范带动效果明显、长期稳定;

4.有一定的技术服务能力,具备举办现场观摩、展示等条件;

​5.拥有自主产权或土地承包合同。

三、遴选程序

申报单位向宣汉县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经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考察、考核遴选,予以确认。

四、申报材料

1.填报《宣汉县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申报表》。

2.申报单位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申报单位土地自有产权证明或土地流转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4.基地实景照片3—5张。

五、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12月30日。

六、联系方式

宣汉县农业农村局科技培训股,向仁元,13398320885;

宣汉县农业技术服务中心,王体,13778361505。

 

附件:宣汉县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申报表

 

宣汉县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申报表

主体名称


地   址


法人姓名

 

联系电话

 

家庭所在地


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生产规模、经营、技术、服务等方面)

 

 

 

 

 

 

 

 

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乡镇(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意见

 

 

单位负责人:        

  年  月  日      

县农技中心

意见

 

 

单位负责人:        

  年  月  日      

县级专家组

意见

 

 

 

专家组组长:        

年  月  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