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宣汉县明升建设有限公司资产注入评估服务商项目比选公告
本项目经报县委、县政府批准同意启动实施。为保证工作顺利开展,加快项目推动进度,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宣汉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拟采取比选方式确定宣汉县明升建设有限公司资产注入评估服务,项目比选相关要求以本文件正式内容为准。
一、项目采购人
宣汉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
宣汉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宣汉县明升建设有限公司注入资产注入评估服务项目。
三、项目内容
宣汉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宣汉县明升建设有限公司为主体,为宣汉县明升建设有限公司AA评级提供资产评估服务,对宣汉县明升建设有限公司及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拟装入资产进行评估,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
此次比选内容为确定资产评估服务商,负责拟装入资产的评估工作。采购人与确定的相关资产评估服务机构签订协议,支付相关费用。
四、竞选人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备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评估资质;
(三)取得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四)取得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有);
(五)近三年没有在证监会、交易所及行业协会,因各类债券评估业务被上述机构处罚(以监管机构正式公告为准);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五、报名方式
若有意参加本次比选,请于2023年12月27日到2023年12月29日(每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30-16:30)到宣汉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报名并领取采购文件。
六、响应文件投递方式
响应文件应于2024年1月5日10:00前以密封形式递交至宣汉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逾期不予受理。
七、递交响应文件时所需携带资料
1、报名时领取的报名回执单;
2、最新经年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有效的企业法人证明文件、企业法人对本项目开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时须提供),加盖公章;
4、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须提供),加盖公章。
投递人提供的资料必须齐全、真实,如果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经证实材料虚假,将可能导致取消响应资格。
(以上资料无须密封在响应文件中,递交响应文件时提交,用于资格审查。)
响应文件须密封于不透光的文件袋中,并加盖骑缝章,封面注明“宣汉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宣汉县明升建设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服务比选项目响应文件”。
不接受传真响应文件。
八、响应文件递交地址
宣汉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九、比选时间及结果
公司于2024年1月5日组织评审小组对资质审查合格的竞选人递交的相应文件进行评价比选,比选结果于3个工作日后进行公示。
十、比选方法
公司组织评审小组按照采购文件中的评分标准对资质审查符合要求的响应文件(含报价)进行评比,评分最高者为中选人。
十一、中选公示
我公司对中选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收到针对中选企业提供资质弄虚作假或者其他违规行为举报并查证属实的,取消该企业中选资质。未收到任何异议或者投诉的,我公司于公示结束后向中选公司发放中选通知书。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818-5239333
宣汉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