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水务局2023年度行政处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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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文书 |
| 川1722水务处〔2023〕6号 | |
违法行为类型 |
| 行政违法 | |
违法事实 |
| 2023年3月30日,汤某华与四川华敬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签订《土石方承包合同》,承包了宣汉县乡村振兴农村路网提升工程(宣汉至开州段)K2+800-K4+940段路基路面工程开挖土石方的人工清土、转运、修边、检平等施工劳务,约定要文明施工,不得违反有关的法律法规,若有违反自行承担产生的后果。汤某华在施工过程中,未将施工弃土弃渣2700立方米堆放到指定渣场,并将部分弃土弃渣倾倒于河道内,造成了水土流失的事实。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 | |
处罚依据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五十五条 | |
处罚类别 |
| 罚款 | |
处罚内容 |
| 对当事人汤某华按照倾倒数量处每立方米十五元的罚款,处以罚款肆万零伍佰元。 | |
罚款金额(万元) |
| 4.05 | |
处罚决定日期 |
| 2023-12-04 | |
处罚机关 |
| 宣汉县水务局 | |
数据来源单位 |
| 宣汉县水务局 | |
数据来源单位代码 |
| 91511722MA654704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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