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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孙光义)

来源:宣汉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3-12-21     点击数: 人次

孙光义因保管不善,将座落在宣汉县东乡镇板桥街农贸二期商品房东单元9楼2号,不动产权证号:川(2016)宣汉县不动产权第0000490号《不动产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号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代理人):孙光义

  2023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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