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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小峰因保管不善,将原坐落于宣汉县东乡镇解放中路4号农资公司2幢1单元8楼2号,产权证号为:川2018宣汉县不动产权第0000119号的《不动产权证号》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黄小峰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