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水务局2023年度行政处罚公示(川1722水务处〔2023〕5号)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 |
| 川1722水务处〔2023〕5号 | |
违法行为类型 |
| 行政违法 | |
违法事实 |
| 康定市XX工程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张XX、四川高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刘XX、康定市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代理人向XX,在宣汉县蒲江街道6组2021年渠道整治工程项目招标过程中相互串通投标,康定市XX工程有限公司以100990.00元中标。 | |
处罚依据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 | |
处罚类别 |
| 罚款 | |
处罚内容 |
| 对康定市XX工程有限公司按中标金额的8‰处罚款捌佰零捌元;对该项目投标直接责任人张XX按单位罚款金额8%的,处以罚款陆拾伍元。 | |
罚款金额(万元) |
| 0.0873 | |
处罚决定日期 |
| 2023--10--18 | |
处罚机关 |
| 宣汉县水务局 | |
数据来源单位 |
| 宣汉县水务局 | |
据来源单位代码 |
| 91511722MA65470463 |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