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继承(受遗赠)登记公示(万国平)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我机构经初步审定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继承转移登记,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11月15日至2023年12月5日)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按规定程序予以登记。
原权利人 | 申请 继承人 | 继承人 | 放弃继承人 | 不动产证号 | 不动产坐落 | 面积 | 备注 |
万明祥(已故)、王苏琼(已故) | 万国平 |
三子:万国念 四子:万国平 长女:万国英 次女:万兰芳 三女:万国秀 孙女:万千(转、代) 孙女:万筱清(代) | 万千、万筱清、万国念、万国英、万兰芳、万国秀 | 宣权字第7972号;宣房权字第36726号、宣国用(2012)字第01244号 | 宣汉县东乡镇衙墙街政府院内工交大楼2单元4楼1号、东乡镇东门广场第一层北至南36号门市 | 118.21平方米、 33.76平方米 |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宣汉县学坝街3号政务服务大厅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818-5270966
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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