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继承(受遗赠)登记公示(李晓丽)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我机构经初步审定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继承转移登记,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11月6日至2023年11月 26日)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按规定程序予以登记。
原权利人 | 申请继承人 | 继承人 | 放弃继承人 | 不动产证号 | 不动产坐落 | 面积 | 备注 |
李祥明(已故) 王定容(已故) | 李晓丽 | 李晓丽 李勇 李长瑜 | 李勇 李长瑜 | 权字第0589号 | 宣汉县南坝镇来龙街158号(原来龙街43号)第1层 | 41平方米 |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宣汉县学坝街3号政务服务大厅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818-5270966
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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