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继承(受遗赠)登记公示(侯仁禄)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我机构经初步审定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继承转移登记,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11月2日至2023年11月22日)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按规定程序予以登记。
原权利人 | 申请 继承人 | 继承人 | 放弃继承人 | 不动产证号 | 不动产坐落 | 面积 | 备注 |
冯多芬(已故)、侯仁禄 | 侯仁禄 |
丈夫:侯仁禄 长子:侯建明 次子:侯建东 长女:侯建菊 次女:侯建红 | 长子:侯建明 次子:侯建东 长女:侯建菊 次女:侯建红 | 川(2022)宣汉县不动产权第0014943 | 宣汉县东乡镇滨河路国税局综合楼4单元5楼2号 | 148.05平方米 |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宣汉县学坝街3号政务服务大厅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818-5270966
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1月1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