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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继承(受遗赠)登记公示(杨玉平、张红英)

来源:宣汉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3-10-31     点击数: 人次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我机构经初步审定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继承转移登记,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10月31日至2023年11月 20日)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按规定程序予以登记。

原权利人

申请继承人

继承人

放弃继承人

不动产证号

不动产坐落

面积

备注

杨思曼(已故)

张红英、

杨玉平

母亲:

张红英、

父亲:

杨玉平


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XS2021112900011

宣汉县东乡镇石岭大道299号巴人广场商贸城商业裙楼6楼15号

47.38平方米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宣汉县学坝街3号政务服务大厅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818-5270966

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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