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继承(受遗赠)登记公示(杨玉平、张红英)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我机构经初步审定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继承转移登记,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10月31日至2023年11月 20日)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按规定程序予以登记。
原权利人 | 申请继承人 | 继承人 | 放弃继承人 | 不动产证号 | 不动产坐落 | 面积 | 备注 |
杨思曼(已故) | 张红英、 杨玉平
| 母亲: 张红英、 父亲: 杨玉平
| 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XS2021112900011 | 宣汉县东乡镇石岭大道299号巴人广场商贸城商业裙楼6楼15号 | 47.38平方米 |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宣汉县学坝街3号政务服务大厅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818-5270966
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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