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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刘丹)

来源:宣汉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3-10-23     点击数: 人次

刘丹因保管不善,将坐落在宣汉县东乡镇宝寺社区斜石板支街文骏苑4幢A单元12楼6号,证号:不动产权证号为:川(2023)宣汉县不动产权第0010660号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丹

  2023年 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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