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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肖兴刚)

来源:宣汉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3-10-20     点击数: 人次

肖兴刚、肖雨树(已死亡)、刘章秀因保管不善,将宣汉县东乡镇袋子沟陈方俊等私人联建房第3层(房屋所有权证号为:4417号的《房屋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肖兴刚

  2023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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