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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继承(受遗赠)登记公示(冉启于)

来源:宣汉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3-10-16     点击数: 人次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我机构经初步审定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继承转移登记,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10月13日至2023年11月 3日)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按规定程序予以登记。

原权利人

申请继承人

继承人

放弃继承人

不动产证号

不动产坐落

面积

备注

冉启于(已故)

廖中芝(已故)

长子:冉茂春

次子:冉茂均

女儿:冉茂英

长子:冉茂春

次子:冉茂均

女儿:冉茂英


公证书编号:(2000)宣公证字第370号附  号

宣汉县东乡镇洲河大桥拆迁联建房1楼7号

23.86平方米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宣汉县学坝街3号政务服务大厅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818-5270966

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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