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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廖秀英、彭刚才)

来源:宣汉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3-10-08     点击数: 人次

廖秀英、彭刚才因保管不善,将宣汉县东乡镇解放东路58号21幢粮油议价服务公司集资楼2单元6楼2号(房屋所有权证号为:川(2021)宣汉县不动产权第0160492号的《不动产权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代理人):廖秀英、彭刚才

​2023年10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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