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继承(受遗赠)登记公示(向仕方)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我机构经初步审定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继承转移登记,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9月27日至2023年10月24日)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按规定程序予以登记。
原权利人 | 申请 继承人 | 继承人 | 放弃继承人 | 不动产证号 | 不动产坐落 | 面积 | 备注 |
张仁英(已故)、向仕方 | 向庆平、 向堃 |
向仕方 长女:向庆平、次子:向堃 | 向仕方、 向庆平放弃2至3层、 向堃放弃1层 | 房屋所有权证字第:0282号 宣国用(1992)字第00889号 | 宣汉县南坝镇中心街5号向世方自建房1层、2至3层 | 总共面积:71.17平方米 |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宣汉县学坝街3号政务服务大厅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818-5270966
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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