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继承(受遗赠)登记公示(符代元、王明碧)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我机构经初步审定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继承转移登记,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9月18日至2023年10月 13日)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按规定程序予以登记。
原权利人 | 申请继承人 | 继承人 | 放弃继承人 | 不动产证号 | 不动产坐落 | 面积 | 备注 |
符代元(已故)、王明碧 | 次子:符必超
| 母亲:桂承淑 配偶:王明碧 长子:符必军 次子:符必超 | 桂承淑 王明碧 符必军 | (2023)宣公证字第710号 | 宣汉县东乡镇鱼禅寺恒升建司综合楼3单元4楼3号 | 94.35平方米 |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宣汉县学坝街3号政务服务大厅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818-5270966
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9月18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