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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继承(受遗赠)登记公示(符代元、王明碧)

来源:宣汉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3-09-19     点击数: 人次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我机构经初步审定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继承转移登记,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9月18日至2023年10月 13日)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按规定程序予以登记。

原权利人

申请继承人

继承人

放弃继承人

不动产证号

不动产坐落

面积

备注

符代元(已故)、王明碧

次子:符必超

母亲:桂承淑

配偶:王明碧

长子:符必军

次子:符必超

桂承淑

王明碧

符必军

(2023)宣公证字第710号

宣汉县东乡镇鱼禅寺恒升建司综合楼3单元4楼3号

94.35平方米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宣汉县学坝街3号政务服务大厅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818-5270966

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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