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宣汉县康家嘴液化气有限公司典型隐患问题整改销号的公示
根据四川省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关于省级挂牌督办燃气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典型隐患问题整改销号的通知》(川燃治办〔2023〕1号)要求,现将宣汉县承办的省成都大运会安全应急指挥部指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销号前公示,公示时间:9月16日-9月20日,为期5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联系宣汉县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电话:0818-5223533,地址:宣汉县蒲江街道石岭大道104号。
附件:省级挂牌督办燃气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典型隐患问题整改情况
宣汉县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
2023年9月16日
附件:
省级挂牌督办燃气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典型隐患问题整改情况
反馈问题 | 问题单位:宣汉县康家嘴液化气有限公司 隐患问题:(一)宣汉县康家嘴液化气有限公司储罐与充装站围墙、站外建筑物等防火间距不满足规范强制条文要求;(二)宣汉县康家嘴液化气有限公司未按要求设置消防车道。 |
整改单位 | 宣汉县康家嘴液化气有限公司 |
整改时限 | 2023年7月31日前 |
整改完成情况 | 1.宣汉县康家嘴液化气有限公司已将储罐区围墙外移,保持20米以上防火安全距离;2.规范设置了消防车道和12米×12米的尽头式消防回车场;3.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宣汉县康家嘴液化气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处以14050元罚款;4.2023年7月31日,县住建局组织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坝镇政府等部门对问题整改工作进行了初步验收,初验结果为合格;5.2023年9月15日,县住建局组织燃气、消防专家对宣汉县康家嘴液化气有限公司典型隐患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论证,结论为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