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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杨超房屋继承公示

来源:宣汉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3-09-05     点击数: 人次

杨超现有房屋坐落宣汉县东乡镇琦云西路南侧三星花园3号楼5楼4号(该房系杨超离婚后单独购买),产权证号为:川(2021)宣汉县不动产权第0002174号。杨超于2023年8月7日死亡,上述房产系杨超的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该遗产由杨超的父亲杨培德,母亲李坤秀,独生儿子杨颜豪共同继承。现杨培德、李坤秀均已自愿放弃上述房屋继承权,由独生子杨颜豪一人继承。

根据申请人杨颜豪、杨培德、李坤秀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申请人杨颜豪申请办理位于宣汉县东乡镇琦云西路三星花园3号楼5楼4号房产的转移登记,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 2023年9月1日 至2023年9月22日),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向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的转移登记。

  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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