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牟一泽、刘兴菊不动产的继承公示
牟一泽、刘兴菊现有房屋位于宣汉县东乡镇土地坡16号农业局房改房1幢6楼1号,房权证号:宣房权字第0817号。牟一泽于2001年8月3日死亡。上述房产中牟一泽享有的产权份额系牟一泽的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该遗产由父亲牟奇祥(已故)、母亲谭希伟(已故)、配偶刘兴菊、长子牟明春、次子牟中林、长女牟明芳、次女牟全芝共同继承。因牟一泽的父母均先于牟一泽死亡,现刘兴菊、牟明春、牟明芳、牟全芝自愿放弃上述遗产应有的继承权,由牟中林一人继承。
根据申请人牟中林、刘兴菊、牟明春、牟明芳、牟全芝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申请人牟中林申请办理位于宣汉县东乡镇土地坡16号农业局房改房1幢6楼1号不动产的转移登记,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2023年08月29日至2023年9月18日),公示期内有异议的,请向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的转移登记。
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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