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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邹仕川、桂喜梅不动产的继承公示

来源:宣汉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3-08-30     点击数: 人次

邹仕川、桂喜梅现有房屋位于:宣汉县东乡镇西华大道北侧天誉城12号楼26楼5号。未办理不动产权,购房合同编号:2019120500006号。邹仕川于2023年6月21日死亡。上述房产中邹仕川享有的产权系邹仕川的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该遗产由邹仕川的父亲邹成龙、母亲蒋兴碧、配偶桂喜梅、女儿邹欣玥、儿子桂宇航共同继承。现邹成龙、蒋兴碧已自愿放弃上述遗产应有的继承权,由桂喜梅、桂宇航、邹欣玥三人继承。根据申请人邹成龙、蒋兴碧、桂喜梅、桂宇航、邹欣玥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申请人桂喜梅、桂宇航、邹欣玥申请办理位于宣汉县东乡镇西华大道北侧天誉城12号楼26楼5号不动产的转移登记,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2023年8月30日至2023年9月20日),公示期内有异议的,请向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的转移登记。


  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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